广州医药 ›› 2017, Vol. 48 ›› Issue (2): 55-57.DOI: 10.3969/j.issn.1000-8535.2017.02.015
庞小丽1, 沈小青1, 朱永红1, 张学芳2
PANG Xiaoli1, SHEN Xiaoqing1, ZHU Yonghong1, ZHANG Xuefang2
摘要: 目的 观察轻性精神疾病患者对不同躯体疾病患者病情的影响,为临床轻性精神疾病合并躯体疾病患者的诊治提供参考。方法 选择我院门诊于2015年3月—2016年3月期间诊治的124例轻性精神疾病合并躯体疾病患者作为研究对象,设为观察组。选择同期诊治的124例不伴有精神疾病的躯体疾病患者设为对照组。两组患者分别根据患者实际情况采用精神疾病和合并躯体疾病临床诊疗指南进行治疗,并按照孙传兴编著的临床疾病诊断依据治愈好转标准(第二版)判断治疗预后。比较两组患者中不同躯体疾病患者的治愈率、好转率、复发率。结果 对照组和观察组患者的年龄、性别、文化背景、躯体疾病类型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经过临床规范治疗后,观察组患者不同躯体疾病治愈率和好转率与对照组相同躯体疾病患者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观察组患者所有类型躯体疾病患者的复发率均明显高于对照组同类躯体疾病患者,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结束后至随访期间,观察组患者完全遵医率明显低于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轻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躯体疾病病情进展和单纯躯体疾病患者之间存在差异,临床医护人员在诊治轻性精神疾病合并躯体疾病患者时,应重视精神疾病对躯体疾病的影响,酌情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患者预后良好。